東吳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遴選公告
2015-04-29
東吳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遴選公告
一、被遴選人資格:具教育部副教授以上證書之教師。 二、系主任任期: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。 三、被遴選人推薦方式: 1.自我推薦。 2.經本系專任教師三人以上推薦。 3.經國內外學術機構或團體所屬教授、副教授或研究員、副研究員五人以上推薦。 4.經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推薦。 前述第2、3、4項之推薦方式,應具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書。 四、遴選程序:依「東吳大學學系主任遴選辦法」辦理(可向本系辦公室索取或至本系網頁下載)。 網 址:http://www.scu.edu.tw/society/ 五、檢附資料:被遴選人應檢附下列文件、資料各一份,並請於推薦期限內寄達或送達本系辦公室: 1.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 2.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。 3.學位證書影本。 4.學術經歷與著作目錄。 5.自傳。 6.系務發展理念與方針。 7.推薦書及被推薦人同意書(可向本系辦公室索取或至本系網頁下載)或 自我推薦者附自我推薦書(可向本系辦公室索取或至本系網頁下載)。 8.其他相關文件、資料。 六、推薦期限: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22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。 收件地址:11102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七、聯絡方式: 召集人:蔡明哲教授 聯絡人:周明慧秘書(電子郵件信箱:cming@scu.edu.tw) 電 話:(02)2881-9471 ext. 6292 傳 真:(02)8861-5877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104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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