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徵求專任助教壹名
2015-06-01
資格條件:
各大學或獨立學院社會工作系所畢業,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。
應具專長:
1. 具社工知識、中英文佳、電腦操作熟練, 例如Win XP以上系統、Office軟體、網路操作及簡易電腦硬體維修。
2. 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
起聘日及聘期相關規定:
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起聘,任期以四年為限,任期滿經評鑑結果優良得再續聘一年。每學期評鑑一次,依本系助教聘任暨評鑑辦法規定辦理。本系助教在職期間應輪值夜班兼辦進修學士班業務,並不得就讀、兼課、兼職及升等。
應徵程序及申請截止日:
有意申請者,請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前,將下列文件以限掛方式郵寄至「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」(以郵戳為憑,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任助教):
1. 個人學經歷一份(請參考公務人員履歷表,可上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」網站下載)。
2. 畢業證書影本一份,於面試時須攜帶正本。(應屆畢業者可於日後補件)
3.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4. 經歷證件影本。
5. 推薦信二封。(本系學生免附)
6. 自傳一份。
以上各項證件恕不退件。
聯絡人:徐美雯 助教
電話:02-8674-1111*67013
傳真:02-2673-7262
E-mail:meiwen@mail.ntpu.edu.tw
各大學或獨立學院社會工作系所畢業,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。
應具專長:
1. 具社工知識、中英文佳、電腦操作熟練, 例如Win XP以上系統、Office軟體、網路操作及簡易電腦硬體維修。
2. 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
起聘日及聘期相關規定:
自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起聘,任期以四年為限,任期滿經評鑑結果優良得再續聘一年。每學期評鑑一次,依本系助教聘任暨評鑑辦法規定辦理。本系助教在職期間應輪值夜班兼辦進修學士班業務,並不得就讀、兼課、兼職及升等。
應徵程序及申請截止日:
有意申請者,請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前,將下列文件以限掛方式郵寄至「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」(以郵戳為憑,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任助教):
1. 個人學經歷一份(請參考公務人員履歷表,可上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」網站下載)。
2. 畢業證書影本一份,於面試時須攜帶正本。(應屆畢業者可於日後補件)
3.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4. 經歷證件影本。
5. 推薦信二封。(本系學生免附)
6. 自傳一份。
以上各項證件恕不退件。
聯絡人:徐美雯 助教
電話:02-8674-1111*67013
傳真:02-2673-7262
E-mail:meiwen@mail.ntp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