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台灣社會學刊》及《台灣社會學》出版機構針對華藝授權中國教圖一事之聲明
2020-12-21
日前媒體報導,國內大型學術資料庫《華藝線上圖書館》與中國《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有限公司》簽約,將資料庫內學術文章授權予後者。後者所架設的網站「台湾学术文献数据库」竄改部分文章標題及摘要。其中,「國家」、「我國」、「國內」等詞皆被改為「台灣」,而台灣政府部門名稱則被加註引號,以矮化台灣國格。台灣社會學會所出版的《台灣社會學刊》,自2015年以後刊登的文章,共有二十篇遭到竄改,其中九篇關於政治社會學與性別社會學的文章都直接被消失。中研院社會所與台大社會系共同出版的《台灣社會學》,同一時期出版的文章,則有十六篇被消失,也有文章的標題與摘要被竄改。
台灣社會學會、中研院社會所暨台大社會系,與華藝資料庫簽訂合約,分別授權華藝對其出版的期刊,進行數位化、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。鑑於學術資料庫應有讓學術成果自由流通、共享成果的效果,出版《台灣社會學刊》的台灣社會學會,以及出版《台灣社會學》的機構代表人,對華藝網站任意竄改、消失三機構出版品所刊登的文章之做法,予以嚴厲譴責,並聲明如下:
一、依著作權法第十七條,「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、割裂、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內容、形式或名目。」但今日華藝卻在未經授權機構與作者同意之下,針對《台灣社會學刊》和《台灣社會學》刊登的文章,任意竄改文章的標題與摘要,並讓多篇文章消失。此一竄改文章、消失文章的做法不僅完全背離授權機構對華藝的信賴,也造成授權機構與作者權益受損。此舉已非華藝日前在其網站刊登的聲明所言,僅是「詮釋資料」、「不同系統對數位檔案的描述」,而是「因應中國大陸市場特殊性」之授權,已嚴重侵害授權機構與作者之權益。我們要求華藝公司針對上述違反契約的行為,立即修正。
二、華藝作為國內指標性學術資料庫,應有責任選擇合宜的合作單位,讓學術成果得以共享並自由流通,以營造更加自由對話的學術環境,而非任由政治勢力對學術出版進行言論審查,傷害學術自由。
聲明機構及代表人
台灣社會學會
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謝國雄
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系主任林國明
台灣社會學會、中研院社會所暨台大社會系,與華藝資料庫簽訂合約,分別授權華藝對其出版的期刊,進行數位化、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。鑑於學術資料庫應有讓學術成果自由流通、共享成果的效果,出版《台灣社會學刊》的台灣社會學會,以及出版《台灣社會學》的機構代表人,對華藝網站任意竄改、消失三機構出版品所刊登的文章之做法,予以嚴厲譴責,並聲明如下:
一、依著作權法第十七條,「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、割裂、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內容、形式或名目。」但今日華藝卻在未經授權機構與作者同意之下,針對《台灣社會學刊》和《台灣社會學》刊登的文章,任意竄改文章的標題與摘要,並讓多篇文章消失。此一竄改文章、消失文章的做法不僅完全背離授權機構對華藝的信賴,也造成授權機構與作者權益受損。此舉已非華藝日前在其網站刊登的聲明所言,僅是「詮釋資料」、「不同系統對數位檔案的描述」,而是「因應中國大陸市場特殊性」之授權,已嚴重侵害授權機構與作者之權益。我們要求華藝公司針對上述違反契約的行為,立即修正。
二、華藝作為國內指標性學術資料庫,應有責任選擇合宜的合作單位,讓學術成果得以共享並自由流通,以營造更加自由對話的學術環境,而非任由政治勢力對學術出版進行言論審查,傷害學術自由。
聲明機構及代表人
台灣社會學會
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謝國雄
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系主任林國明